各位會員 好:
轉發全聯會來函,關於執業執照屆滿前6個月更新之繼續教育積分注意事項如下─
【全聯會來函】
轉知衛生福利部來函,有關醫事人員於執業執照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,
辦理執業執照更新,更新後所修習之繼續教育積分,
可作為下次執業執照所需之積分數,附上函文,請查閱。(函文連結)
敬請各縣市公會轉知會員知悉。
例如明年5月22日 執照到期,今日辦理更換執業執照,
更新後執照效期為:2013/12/23 ~2020/5/22
所以您的學分已足夠換照積分,可以提前先換照,
換照之後所上的課程繼續教育積分累計於新執照中。
秘書處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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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
公會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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